最近搬到一个小小的一室一厅的单元房生活,总面积只有四十平方米,夫人女儿住卧室,我独居客厅。
所谓的客厅只有9平米,西墙上挂了个液晶电视,对面东墙摆了个单人床,这就是我的势力范围,有两辆自行车一张餐桌和我相伴,倒也美滋滋的,如果小偷进门,一定被撞得头破血流,上下左右都是俺的财产在护卫着俺。
头顶户门,没有木门只有个铁皮的防盗门,单元内全部24家进进出出的动静尽收耳底;脚蹬卫生间的木门,楼上五家的用水数量难逃我的法眼,厨房的洞口在我的西南方,没有任何的鼠辈可以偷我的馒头吃,触手可及的厨房,哪个鼠辈不怕我?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进门换鞋,正好在我的枕头下方,昨日到家,自感脚丫子发臭,赶紧洗脚洗袜子,结果安踏运动鞋的味道厚重,屋里没地方可以搁,突想发奇放到门外的车旁,嘿嘿。
一夜酣睡,感觉不错,早间出门取鞋,结果鞋子已经不翼而飞。
这双鞋本不值钱,又被我穿得臭哄哄的,还是有人喜欢,看来我的人气赶上足球大明星了。
这个小区是拆迁户的聚集地,发生这个事也属正常,若是以前住的小区,你给任何一个人人家都不会要。
仓廪实而知礼节,如果想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看来还要拿物质条件做基础的。
只当是为需要鞋子的人搞了募捐,就像学雷锋而不需留名,我也不想知道是谁拿走了,存在就合理,拿走就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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