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十点半,我遭遇一场吓人的车祸。
因天气变冷,我和爱人回赵陵铺取羽绒服。
返回时,自赵陵铺桥沿北二环西行,至二环路与文苑街(42中所在地)计划左拐南去,走文苑街。我打着左转向灯,停车等信号灯变绿。信号灯变绿后,我让过了几辆从西边过来直行的车,然后看看对面的车还很远,约在150米以外,我挂挡起步左转,等我快要通过路口时,发现远处的黑轿车疯了一样飞速冲过来,我加速已来不及,我的车头车身已经通过路口,只有后尾还在最南侧的一条道上,被发疯冲过来的黑轿车撞了个结结实实,我的车被撞了右后侧,也就是后轮和后备箱的位置,我的车几乎飞了起来,原地转了180度,转动期间又撞到一辆刚卖完早点的人力三轮。
下车看看,我的右侧后轮和右侧后备箱几乎不成型了,左侧后备箱因为刮到了三轮也是伤痕累累,后备箱里的一箱酒全部碎了;对方的车是辆黑色的锐志,好象是2.5的排量,前脸也是伤痕累累,现场看不到对方任何刹车的痕迹,也没有打方向的痕迹,直冲过来的,撞车后黑车被我的车弹回了两米左右。
打过保险的电话,打了交警的122,交警过来验现场,然后扣了驾照和行车本,我的车不能开了,我三轮一起被拖走,对方的锐志开着跟着清障车也去了指定停车场。
我认为,我几乎没有任何责任,一是我开始过路口时对方还很远,约在150米以外;二是碰撞发生时我的车已经通过了路口,从西往东方向共三幅快车道,碰撞时我车已经进入文苑街,只有后尾还占着部分最外侧的车道;三是对方车速太高,危险时刻没有刹车或者避让措施,而且有加速的嫌疑,这样才导致我的车被撞得原地打转且毁坏严重。
我的车已经转过去,是在向南走,所以从东西方向来说我的速度是零,做个技术鉴定不难搞明白,碰撞时的相对速度是多少,二环不是赛车场,是有限速的路段,通过路口更应当减速让行,责任在谁不言而明。
今天我因为有个重要的投标活动,所以未能去新华事故中队,但是我听说,那个警察计划把我当成主要责任方,理由是左拐应当让直行,呵呵,听着都稀罕,明天我要去讨个说法,拿出秋菊的劲头来,不为赌气只为真理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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