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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官
(2006-11-17 21:07:36)
分类:
原创文章
经常被别人考察,呵呵。
谁让我们是乙方呢?
人家的手里有项目,就是老大。
明天我也陪着甲方去考察别人,任务啊。
一家女,百家求,最后肯定只有一家胜出,呵呵,否则就违反婚姻法了。
今天招了一个标,大后天还有一个标。
有N家参与投标时,赢家只有一个,认输的家数是(N-1)家,竞争是残酷的!!
这就是市场的法则,赢家通吃!!
这就是人类的丛林法则,强者恒强!!
明天的考察对象几乎都认识,不知道该偏向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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