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you loved who each on the hair to the earlobe。 |
终究还是记不起当初纹绣的目的,或许只是好玩。曾为此华丽过一阵子,现在无由觉得恶心。驻定在锁骨的胎记般,开始吣入身体,妄想转变成其间的一部分,简直荒谬。不认可的东西、强驻,只是自讨没趣。
什么样的男人是会爱一辈子的?
转凉的季节,我会提醒你添加衣服。我知道,那边的你会笑得比向日葵还灿烂;即使,没能陪你身边,你依旧有开心的理由。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便渴望拥有一件他送的东西。当真真切切的触感暖在掌心的时候,有些感觉却总是在变。企图分析、企图明了、眉心依旧抚平不了。
时光在苍促迷离间逆转成红色的晨雾,薄雾用尽力气的将昼夜逐渐平分。
天黑的速度有些可怕,高跟鞋踩在地板的声音同样可怕。所以一直以来,我拒绝穿高跟鞋,这是一个很病态很牵强的理由。但是、我可以宠我自己。
年少时的记忆,像被刻意抹煞。模糊、朦胧得渐渐空白。那夜,梦见在大院子里刷牙。抬眼,满是明耀耀的阳光,心情忽地很好。记起屋后的大水缸、红砖的矮墙、舀水的木瓢及湿漉漉的石块路。
眼药水是每天必需的物品。只用润洁,红色液体。和我迪士尼保温杯里浸泡的枸杞,颜色是出奇的相似。
辛德瑞拉只能拥有王子到十二点。玛琪哈朵那条笨鱼失去了自己的声音、脚痛的要死还要舞蹈。十八春里最后的重逢曼帧哭着对世均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蒙面之城里马格到达了果丹的天堂。而我们却只有平静,试图寻回干净的灵魂。
我接受轮回。我只是想明了,一个期限的问题。那么,决定我要的,要付出多久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