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之初先想到性还是爱
今天中午,有一个朋友问我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男人看上一个女人或者一个女人看上一个男人,他们先想到性还是先想到爱,这个貌似简单的问题,一时竟然难倒了我。我以为,这个问题就好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无解。沉思片刻,我给出的答案是,不同人有不同的结果,可能有三种答案:有些人先有性,有些人先有爱,有些人两者兼而有之。朋友笑弯了腰,说我连中庸之道都不是,正经八百是算卦先生,似乎给出了答案,又没有真正的答案。他告诉我,无论男人女人,其实都是先想到性,之后才想到爱。我问他凭什么这样说,他说凭直觉。既然他说不出道理,也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尽管我认为他说的不一定对每个人都准确,如果说实话,我承认就我而言他说的是正确的。
男人和女人在谈恋爱时,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努力,两个人最终成为夫妻,从这个意义上说,当然是先想到了性。也许你会说,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情形,你的恋爱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两个人相爱了,说不上为什么,只是彼此喜欢,并没有想到性。我不认为你说的是实话,如果你没有说谎,要么你还没有成熟,要么你就不懂社会事故,除此,再没有解释。两个人为结婚恋爱,总是想尽办法去伪装,去塑造一个好的形象和好的风度,用所有的优点来换取对方的喜欢,同样也是想尽办法,不惜任何手段地去掩饰自己不足的地方和缺点。爱就是在这样的努力中才逐渐产生的,而在这种类假虚拟不真实的交往过后,两人一旦领到那张结婚证,成了夫妻后,开始履行夫妻职责和义务时,才发现有很多方面不适应。这是因为,以性为目的行为性的结果是否和谐为未知,而制造爱的过程,又有许多虚假因子,所以才有了婚后的磨合。尽管在当前,人们离婚很少有人承认性方面不和谐,总是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不能否认,其中一部分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有调查认为,老年妇女有多达百分之六十和丈夫在性方面不和谐。
有人说社会已经进入了同居时代,男男女女们在建立感情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性来直接决定着这份感情是否可以长久,是否可以维系婚姻。我不同意这样的观点,其实同居时代不过是性自由的代名词。也有人说,比同居更合乎社会道德的试婚,在性的问题上与同居一样也有着性自由和性选择,这个性匹配的理论是有道理的,试婚可以避免性格不合。俗话说婚姻好比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脚知道。在婚姻中,性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安全系数,和谐的性生活与和谐的婚姻是互相协调的,犹如天平的两端一样,需要的是两者平衡,即两者都要和谐,否则婚姻将面临着危机。而在试婚中,无论是在性上还是其它方面,女人真正有了和男人一样的选择权,所以说,女人正是最大的获益者。我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各方面条件不太好,又想以婚姻改变命运的女人,试婚不成功就非常残忍了。在这个方面,我不主张年轻人冒这样的风险,但无法阻止人们的热血澎湃,我在这里,只是就事论事。
写到这里,我已经感到力不从心,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连上边的内容也觉得已经离开了主题。哈哈,我确实说不清楚,就凑点字数,希望通过大家的点评,帮助我对这个问题有些了解,以便再有人问我,不至于像今天一样逻辑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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