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分尸”—缺德么

一个德高望重老同志对我说了这样一件事:
一位老先生前些天去世了。老先生老家在外地的农村,出来之前在老家结了婚还有个儿子,农村的老婆早年去世,儿子留在农村。老先生当时还年轻,又在我们这里续弦并生下一个儿子,老先生生前是个品行很好的人,两边都照顾的很好、走动的也紧。后来的老婆一直被老家里的人排斥,老家里的人曾经放风,老先生续弦的老婆百年后不能进祖坟,这成了老先生后来老婆的一个心结。
老先生去世后,大儿子奔丧,提出将父亲遗体拉到老家去安葬。小儿子不乐意了,小儿子说:父亲生前和妈妈关系很好,怎么着也不应该让他们死后分开。现在已经为他选好了墓地,坚决不能拉回农村去。
老同志说,我活了一大把年纪,还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时感到很为难。大儿子说的在理,母亲和父亲分开几十年了,不能人死了还不让他们在一起。小儿子说的也在理,老先生和后来的老婆关系很好,这是大家亲眼目睹过的,怎么说让他们将来不在一起也说不过理去。为此,我一直想找出个万全之策。想了一天一夜,忽然间有了主意。第二天,我把两个儿子叫到一起,对他们说:你们的孝心可以理解,你们的父亲地下有知也会高兴。这件事这样办你们看如何,尸体火化后,你各分一半,分别办理丧事。两个儿子欣然同意,在场的人都说主意高明,表示赞成。
老同志说,丧事总算办完了。事后一想,你说这叫办的哪档子事哪,人活着时顺心如意,临了死了还要“分尸”,这不是缺德是什么?我也真是老糊涂了,这不是作孽么!等我到了地下,怎么有脸去见这个老朋友。
我劝他不要这样想,一些名人有的立下遗嘱:把骨灰撒到大海里。他这才分到了两个地方,比起名人差远了。如果他地下有知,看着你把这件事办的这么好,两个儿子没有因此伤了和气,肯定会打心眼里感激你。就不要自己给自己添堵了。
其实,类似的情况不少,只是性质不同。有的目的是争遗产,有的因为前后的老婆都在一地儿生活,旧社会就有一夫多妻的情况,处理起来并不成为问题,也因此矛盾并没有显现出来。现在不一样了,人口流动性加大,这样的情况开始出现,尽管在我们这里可能只是一个偶然现象,不排除很多地方已经出现类似情况。所以,这个现象有一定的代表性。
显然,在不少人看来,对老先生骨灰的处理有瑕疵。但是,又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这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
我以为:
1、人已经死了,只要家人都能够接受,“分尸”虽然不是好办法,只要能解决问题,也没有什么不好,可以进行借鉴。
2、对于健在的老人,最好提前将身后的事情做个了断,以免将来发生纠纷时家人无据可依。这样做并不是难事,可是没有这样做,就可能使后来的事情很难办。
3、破除迷信这么多年了,还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应该看到在精神文明领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4、人死了“分尸”,不是缺德,是做了一件对当事人家人和社会都有益的好事。
你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