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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广电边界确定竞争如何演变?
(CWW)1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挂出消息,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下称国务院“1号文”)。该文件规定,从今年2月1日起,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利用国家公用通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数字电视服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同时,在符合国家有关投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包括国有电信企业在内的国有资本参与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建设和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
众所周知,电信、广电的互相进入问题一直备受市场关注。此前,国家广电总局一直以1999年颁布的广电、电信双向禁入为主要内容的“82号文件”为依据,认为电信阵营运营IPTV业务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2005年底、2006年初,泉州、浙江等地的广电部门就相继叫停了电信运营商开展的IPTV业务,市场一片哗然。而固网运营商由于遭受移动业务分流,面临增速放缓的局面,更是希望通过IPTV等业务带来新的增长点。但广电对此一直有自己的要求。这次发布的国务院“1号文”能不能给电信运营商带来机会呢?
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表示,国务院“1号文”推动三网融合,对广电总局来说并非坏事。我们知道,目前,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已接近2800万户,整体转换率接近24%,但是这与原定的到2005年底完成3000万户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电信运营商进入数字电视领域,显然有助于缓解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但是,电信运营商会不会深度介入到数字电视领域呢?如果单纯地是一个投资资金取向的话,意义又有多大?
“1号文”显示,为了解决数字电视的资金瓶颈,除了让电信进入外,此次文件还特别强调要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幅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这也是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目前数字电视的发展遭遇了资金链的困惑,所以国家才加大在这方面的优惠措施,对数字电视的推进显然也会产生一个长远的影响,当然,我们更关注的是IPTV和手机电视的发展究竟能不能在这个文件的推动下出现新的机遇和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