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前夕,在成都打工的刘某夫妇返回罗江,准备与年迈的父亲、12岁的女儿小华(化名)过节。一天,乖巧的小华告诉妈妈,她有5个月没来月经了。惊恐不已的刘某带着小华到德阳检查,天呐,女儿已有5月身孕!
“是哪个作的孽啊?”女儿回答,邻居“三爷”“那个”了她两回。愤怒的刘某当即到德阳市110指挥中心报案,该中心指令罗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40多岁的邻居李贵很快落网。李贵和小女孩家相距200米,按辈分他是小女孩的“三爷”。李贵供认:去年8月,他两次将小女孩骗到家里强奸。
据罗江县公安局介绍,像小华这样的悲剧在“留守儿童”中并不罕见。该县每年发生数十起儿童意外伤害及死亡事件,其中,多数是因为父母在外打工、缺乏必要监护而发生意外或自杀。罗江县略坪镇13岁的小敏(化名)在父母外出打工后,和爷爷一起生活。去年8月,邻居诬陷她偷东西,她在给父母打电话诉说委屈后上吊自杀。令人深思的是,她还在遗书中流露出对父母不在身边、自己无人保护的绝望。
罗江县公安局对100名“留守儿童”调查显示:70%的父母年均回家次数不足3次,有的几年才回家一次;近30%的儿童与父母通电话、信件频率每月不到一次。罗江县公安局局长尚建认为,当打工父母监护缺位时,如没有合适的代理监护人寄养或代养制度,留守孩子极易受到伤害。
因此,我想告诫各位家长,在您外出打工时,一定要关注“留守儿童”的生活与安全问题,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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