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给朋友的一封信
(2009-12-23 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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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帖海纳百川名师人身攻击风凉话杂谈 |
老谢:
今天早上我六点钟起床,看到你的跟帖。由于本人在外地,不可能与你当面交流,那就在这里说几句话吧。
本人的“戏说名师”一文,是戏说评名师一事,文中还诠释了另外一篇文章“心中的名师”标题的含义,很明显,并非拿教过我的老师来戏说。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你可以与我讨论,完全用不着最后来一句“你很无聊”。“你很无聊”算不算人身攻击?接着,匿名者变本加厉,指名道姓地说大罕“自恋”、“自吹”、“无知”、“糟糕”等等,更有甚者,先将大罕定性为“极度表现欲”,再借某医生之口,说这是“精神病”。凡此种种,算不算人身攻击?算不算不守规矩?是不是无端挑起事端?是不是无赖帖子?
论坛是公众场所,每一个人都有发帖的自由,发帖的内容听悉自便,只要是不攻击他人,自当容纳。论坛也是玩的地方,你可以不喜欢我,我也可以不喜欢你。你玩你的,我玩我的,河水不犯井水,互不相干。对于不喜欢的人或帖,你完全可以绕道而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犯得着出来说一些风凉话么?犯得着无事生非、伐异党同么?这样做了,能起什么作用?
难道是我得罪谁了?即使我在生活中我得罪人了,那可是现实中的事,是私人之间的事,用得着拿到虚拟的网络里来吗?用得着大庭广众里加以放大吗?这样做能解决问题吗?我在论坛里得罪人了?不会的,我在主帖及跟帖中,从来不说冒犯他人的话,与人有不同意见时,要么不表态,要么坦诚交流。再说,就算是我得罪人了,请问:有多大的仇?有多大的恨?用得着这样穷追猛打么?岂不是像小孩了?
是不是大罕发帖多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发帖多也是一种罪过!难道《海纳百川》宁可几天无人发帖,不可某人几天发一帖?难道《海纳百川》宁要转帖,不要原创的帖?
说句实话,《海纳百川》这个地方,现在对于我来讲,无所谓来也无谓去了。来,是因为有老谢、向旺明、杜良怀、王智仁、阳春、望江楼主、柏榴村、老淘气包、零家良、夫子、退休翁、吴焱金、秋丽、白云、香香、明月…等朋友;不来,是因为有几位我惹不起的匿名朋友。
最后,声明一下,以上是我对老谢说的话。若有跟帖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这样的跟帖,我将删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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