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湘王岳伦“离婚门”事件的声明
(2012-03-30 19: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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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湘王岳伦“离婚门”事件的声明
一、我在转述李湘、王岳伦妇夫“或将离婚”消息时,已在微博特别注明此消息援引自芒果台内部人士内幕消息,即并非我个人所能亲自证实,这一点凡有不低于小学三年级语文文化程度的网友朋友想必都可以理解和体会。
二、作为十五年前李湘女士《快乐大本营》节目的忠实观众之一,对于她近年来由于结婚生子的人气下滑,我深表惋惜和痛心,我打心眼里希望这位曾撑起电视湘军半边天的“李快嘴”能不断充实自己并能重拾信心,也衷心祝愿她能事业丰收、家庭幸福,为中国电视事业再立新功,有关她“再度离婚”的消息,其实压根不是我愿意听到和看到的。
三、因为不时常有李湘、王岳伦妇夫“家庭不和”的消息不绝于耳、先入为主,这一次未经当事人证实就一时手痒把这样一个莫须有的八卦转发在微博上应算是我的小小失误,对此我愿表示出一定的歉意。但李湘妇夫歇斯底里、过于激愤的态度令我感到十分吃惊,我所认识的娱乐圈凡三线以上的艺人们都不是这样子的,他们都具有较好的辨识能力和较强的心理素质。以我多年以来看过无数娱乐圈风景的经验证明:一个人能取得多大的成就,往往会跟他的胸怀和识见成正比。而今以王岳伦先生的气度和思想看来,我还是觉得他大可不必再混娱乐圈求爷爷告奶奶挖空心思到处找钱拍电影了,还是回家带孩子比较有前途。
四、王岳伦先生自称“公众人物”,却不知有何重要影响?为多少人广泛知晓和关注?与多少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众人物”分别作为民法和新闻学的一个概念,我想王岳伦先生一定没有读过《人格权法》第五十五条:“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不然,王岳伦先生不会一边自封“公众人物”一边又拿腔作调、气急败坏。
五、王岳伦先生又自称是“男人”,我没有脱光他裤子看过,不知他算还是不算,但张一一先生窃以为,如果是男人就不要一味只沾女人的光,应该自己拿出真正好的作品来说话,而不是下作地小瘪三般泼妇骂街——那是低等人处理问题的方式。王岳伦先生若真把自己当成是男人,看在你还算作是半个湖南女婿(前面的半个是我深为敬仰的李厚霖先生,他的为人处世值得王岳伦先生学习十辈子不止)的份上,那就请划出道儿来,不管是白道黑道、陆路水路、长城或是湘江,单挑还是群殴,我都愿意屈尊降贵,拨冗奉陪。
六、对于李湘、王岳伦妇夫不经分析论证,不问青红皂白就通过微博和座机650339XX和手机139109095XX三番五次对我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恐吓的违法行为,我已做了网络公证和电话录音,请安静地等待法院的传票吧!
七、李湘、王岳伦妇夫在班房里若是闲得无聊时,不妨给你们推荐我的两本新书——鄙人所著的《炒作学》和《带三只眼看国人》,虽然以你们妇夫的智商未必能看懂多少,但多认得几个字总是好的嘛!
八、愿李湘、王岳伦妇夫在大牢里反躬自省、呆得愉快,祝各位网友愚人节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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