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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磊“磊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2006-10-06 18:02:30)
唐磊“磊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唐磊,你摆什么POSE装什么COOL!你用我写的小说去拍话剧也好,拍电视也好,你爱干嘛干嘛去,但你要把拖欠我一年多的四万块稿费给我!

   

著名网络歌手唐磊是这样信口开河的

      一曲《丁香花》,风靡大江南北两岸三地,网络歌手唐磊凭借其一头乱蓬蓬的卷发和貌似忧郁的眼神,一度成为多少莽撞少年无知少女顶礼膜拜的精神偶像。

      对于唐磊,我一度怀着极大的善意和敬意,这是去年我愿意屈尊为他代写《丁香花》同名小说的最坚强的理由。

      而让我始料未及的是,唐磊会是这样的一个人,一再的拖欠我的稿费,一再的出尔反尔,一再的信口开河。

      唐磊昨天在接受《大连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小说《丁香花》是他去年八九月份在几乎‘闭关’的情况下全心完成的”。

      一不小心,唐磊就自己打了自己一个大嘴巴。《丁香花》的小说,我7月份就全部完稿送往出版社了,八九月就出版了,怎么可能会是他八九月份完成的呢?

      有点出版常识的人都知道,按照正规程序,出版社的一审、二审、三审、一校、二校、三校,报选题、拿书号、排版、设计、装桢、印刷什么的一起,少说也得要一两个月,而唐磊先生这一次如若没有撒谎,署了他老人家大名的《丁香花》最快也得十月份才能出版才对。事实上,《丁香花》虽然版权页上写的2005年9月第1版第1次印刷,事实上8月下旬就已经出版了,正如张一一先生另一个署了自己名字的大作《一夜成名》虽然写的2006年1月第1版,其实2005年12月中旬书就送到我手上了,因为发货和上架需要时间,所以提前量是必须的。

      唐磊先生压根就没写过书,也没经历过其中的任何程序,想当然的信口开河,一不小心就“磊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人民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这回你不打自招,我看你怎么说!

附:《急了 唐磊声称不认识张一一》
■首席记者 龚兵 
    昨天,本报报道了青年作家张一一自曝为歌手唐磊的小说《丁香花》当“枪手”的消息。由于唐磊的经纪人姜小姐在休假,一时,唐磊的态度无法获知。昨天下午,正在广西家中休假的唐磊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称,根本不认识那个叫张一一的人,甚至连这位张一一是男是女都不知,真搞不清那位张一一到底想达到什么目的。 
    唐磊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对于所谓的“枪手”一事,他的态度是:“我不认识这个张一一,如果他想讨回‘公道’,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唐磊说,对这样的事,他不想做太多的回应,免得中了一些人想炒作的圈套。“我连这个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还说人欠他(她)4万元稿费,真觉得可笑。如果有真凭实据,他(她)拿合作或欠条来找我或起诉我好了。”唐磊说。
    唐磊还同时向记者澄清,所谓20集电视剧《丁香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以前是有人找他谈起过改编电视剧,但目前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唐磊告诉记者,其实小说《丁香花》与话剧《丁香花》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小说《丁香花》是他去年八九月份几乎在“闭关”的情况下全心完成的,那段时间,他的电话都转到了秘书台,几乎与外界没多少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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