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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危机波及婚姻关系

(2009-03-18 14:59:29)
标签:

财经

经济危机

离婚率

下降

                经济危机波及婚姻关系
 
           鲁宁:2009年3月18日北京青年报专栏文章
 
经济危机系经济现象,婚姻关系属社会现象。经济现象与社会现象彼此关联,相互作用。当经济现象以经济危机形态出现时,经济危机与婚姻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平常时间更显复杂多样。
 
本周二与沪上一位律师朋友邂逅,该律师主动谈及了这个话题。他常年业务量的1/3来自离婚诉讼,他抱怨,经济危机袭来,所接离婚讼案逐月减少,已影响到正常业务收入。
 
我听了颇有兴趣,请他谈谈具体缘由。他例举了三类倾向性现象:
 
其一、生意人的离婚诉讼明显减少。经济危机下生意不好做,做了也不赚钱,而个人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都在不同程度缩水,多少已影响到离婚成本的支付及财产分割,有的还影响到当事人离婚后再娶(嫁)时的身价高低。去年下半年起,涉及财产分割、光代理费动辄就得上万直至十数万的离婚官司他一单也没接到。往常以半年为期,代理费达到该档次的离婚讼案,他怎么地也能接个两三单。
 
其二、以往有钱人找律师打离婚官司,一般不大计较代理费,只计较律师能否帮其快刀斩乱麻----早早把婚离了。经济危机下,代理费出现打折,当事人开始与律师讨价还价。
 
其三、咨询甚至要求律师代理假离婚的官司却多了起来。经济危机导致部分企业倒闭破产,需要按程序进入破产清算。借助假离婚之冠冕堂皇的财产分割,有可能为作为企业主的当事人保全一部分动产和不动产。还有,假离婚还有助于当事人赖掉一部分债务。
 
该律师所谈的情况系“个案”还是现象----我作了一回有心人,查民政部官网知晓,2008年国内结婚对数与离婚对数的增长率都是10.6%。换句话讲两者增长率之比正好1:1。近20来年,国内离婚率的增幅始终大于结婚率的增幅,如今变成了1:1,说明离婚率的确出现了难得的“首度下降”。
 
社会学我是门外汉,婚姻家庭关系的研究亦与我无涉。但有一条常人都能看个明白,这些年,随着社会开放和观念开化,计划经济年代“离婚不光彩”的观念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离婚不但稀松平常----不必再遮遮掩掩,甚至在部分当事人眼里还是喜新换旧找乐子的一种炫耀和能耐。那么,经济危机真能起到哪怕是暂时的“婚姻家庭关系粘合剂”的功效么?单凭上述信源说服力显然不够。
 
在网上继续搜寻,居然有不少社会学者、经济学者包括普通网友都在热议这个事。较集中的看法是,经济危机来袭,抱团稳定家庭抵御资产缩水风险通常是离婚当事人作为“市场人”的本能反应,当经济危机消退后,离婚率该反弹还得反弹......这个判断拿事实作印证目前不可能,但从这些年来婚姻关系“脆弱度”不断攀升的现状作预判,也不能说全无道理。
 
试图求证经济危机波及婚姻关系的内在机理,我还搜寻到今次全国“两会”上两位女性政协委员的提案:一个提案建议国家做好防止家庭暴力的工作,以稳定家庭关系更好应对经济危机;另一个提案建议个税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征缴,以减少家庭税负,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我以为,前一个提案有点儿不着边际,后一个提案倒颇有道理。的确,经济原因与当事双方中的一方有外遇,系现阶段闹离婚的两大主因,若能以家庭为单位征缴个税,至少对稳定婚姻关系能起些间接作用。而从大处着眼,中国婚姻文化劝和多而劝散少,毕竟家庭稳定乃社会稳定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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