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的脚步近了
(2009-02-08 16:21:27)
标签:
财经发债御寒 |
春节后出版的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题为《走好发地方债钢丝绳》的述评文章,文中透露,2009年中央可能将代发2000亿元的地方债,支持相关省市刺激经济拉动内需。
由于《瞭望新闻周刊》的新华社背景,不会做无厘头新闻,再结合去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财政部官员关于中央正在酝酿适当发行地方债的吹风,以及综合其他多重信源,适度开启地方债“闸门”已无悬念。
国内现行债券市场的交易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券三种,唯独没有地方债。实际上,在建国初期,国内有不少省份就发行过地方债(那会儿叫地方经济建设公债)。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国内颁行了《预算法》,该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此,地方债这一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债券品种长期缺席。
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安排2009年中央财政赤字5000亿元,倘若由中央政府再代发2000亿元的地方债,2009年中央及地方的财政赤字盘子将达到甚至大于7000亿元之规模,鉴于当下经济形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确立——适当扩大财政赤字的盘子是必要的。
根据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理论上讲,地方政府发债的本息将由地方财政逐年偿还。由此顺推,地方有发债要求,中央只须对地方拟发债务盘子、品种、利率、使用领域进行审核和监管即可。如今,即将恢复试水的地方债将采取中央予以“代发”,看上去似乎中央在搞越俎代庖,其实不然,而是中央担心一旦把发债权全部下放给地方,各地在地方利益驱使下,难免出现乱发、滥发的倾向,到时候弄得不可收场。由于各项配套改革长期到不了位,30年间反复演绎的“一统就死、一放必乱”的循环迄今未能解套。
中央的担心不但成立,而且利于地方债额度在省区之间的分配。通常情况下,包括国外也如此,地方债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地方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而中西部省份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更须债券资金予以支持。但问题在于,恰恰是中西部省区,日后地方财政还债能力较弱。相反,东部省区,譬如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等地,由于地方财政还债能力强,因而举债推动地方基础设施更上层楼的积极性更高。如此,中央既要考虑向中西部倾斜,又须顾及东部积极性,调和这对矛盾,地方债由中央代发,既可以事前防控地方发债风险——避免到时集中出现“儿子”花钱“老子”还债的尴尬,又可在省区之间寻求“总量平衡”以掌握调控之主动权。
地方债发行试点由中央“代理”,意味着债务到期后偿还本息的风险也由中央财政分担掉一块。如是,2000亿元地方债加上中央本级5000亿元赤字,2009年国债加地方债所构成的至少7000亿元赤字预算是否合理,按照《预算法》之规定,必须提交下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年会进行审核,由此,地方债之额度及发行方式势必成为今年“两会”的焦点话题之一。
发达而规范的债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市场融资平台,加快推进债市建设乃国内发展市场经济的任务之一,也是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的一个着力方向,由于经济危机,提速债市建设更显迫切和必要。
随着地方债发行“试水”,咱们老百姓又多了一条“买债理财”的稳健投资渠道。稳健所指,在于地方债的信用由地方政府担待,一旦地方政府还债出现困难,中央政府的信用将为投资者的风险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