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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拔D”冲突化解 中国形象得分》

(2007-04-04 14:17:25)

         《“拔D”冲突化解 中国形象得分》

          鲁宁:4月4日《东方早报》社评

前天晚间10时许,演绎数周的重庆“拔D事件”悄然落幕,以理性的行政
意志为幕后推手,由当地法院扮演“老娘舅”角色,作为“最牛DZH”的杨武夫妇,最终与开发商达成搬迁协议。

这一结局决非像某些媒体所评论的那样具有戏剧性,通过利益妥协而不是依赖“动粗”的方式解决问题,是多元化社会形态下解决利益纷争的最好方式。

我们尤望看到:今后,面对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各色利益冲突之困惑,以妥协而非“动粗”的方式,不只是应用于拆迁矛盾的化解,还能推广应用于更多更广泛的利益冲突的化解。从本质上讲,这是构建社会和谐理当倡导和遵循的路径依赖之一。

多元社会多元利益纷争的社会语境下,各色社会法人包括自然人,都须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两个层面上,逐步学会利益妥协。在整个“拔D”冲突处置过程中,以“中间人”身份出现的法院及背后的地方政府,事实上参与并推动了争执双方的利益妥协,缴出了一份比较满意的答卷。这份答卷对社会各界如何处置利益纷争具有相当的示范价值。

“拔D事件”圆满化解带给社会的示范价值,首推面对冲突避免“火上加油”而积极探寻求和多赢的价值。

作为杨武夫妇,通过妥协使补偿收益中的加码部分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
作为开发商,尽管为“拔D”走了正当的行政和司法程序,但鉴于一个时期以来大小开发商普遍地形象不彰,其所受“一边倒舆论”的压力远要大于贷款利息损失的压力。妥协使开发商争脱了“不义的泥淖”,亦为项目开工扫除了障碍。

司法不公的普遍性,一度使那家区法院置身冲突双方而处境尴尬,面对被怀疑司法不公的压力,以及冲突的公共事件属性,我们大致相信,该法院先前所签发的限拆令,从程序到实体,估计都无懈可击。然而,倘若冲突最终以“动粗”方式了结,该法院怎么都摆不了“替罪羊”的角色。所以,妥协的结果当定令法院感受到局外人体会不到的“轻松”。

相对于上述各方,地方当局“赢”的成色更高。大伙想啊,一边是《物权法》适才颁布,一边若动用铲车面对中外记者的“长枪短炮”,这阵势所产生的舆论风暴如何担当?反之,就算暂时不“拔D”,对峙时间越久,舆论势必继续“发酵”,最大的输家仍然是地方当局。所见,妥协的结果,使地方当局赢来了极为珍贵的形象分。

多赢的最大收益方是中国!

当全球媒体的版面,频道、频率纷纷锁定那枚“钉子”时,当有人担心中国形象将因此而受损时,我们的判断恰恰相反。一开始,我们就看到,面对从未见到的冲突阵势,国家并没有采取“新闻屏闭”手段,这就是中国的进步!这个进步使“中国形象”得分,也为冲突最终以妥协方式化解埋下了伏笔,继而再为“中国形象”增分!

当我们为多赢结局而庆幸之时,却要清醒看到,这毕竟只是个案的化解,于今天及日后,拆迁冲突仍然是“转型中国”面上所呈现的普遍冲突。虽说有了上述处置冲突的理性样板(示范),《物权法》也专列法条,对拆迁补偿作了原则阐述,毕竟,具体到纷繁的拆迁冲突,还得拿政府颁布的《拆迁条例》行事。该条例公布于1991年,2001年虽作过一回修订,但
其条文内容显然已老迈落伍,至于该条例制(修)订年代的行政理念,更不可能与今天同日而语。所见,我们热切期待政府抓紧修改条例,甚至有必要将条例由政府规章级上升为法规级,尽可能与《物权法》等法律实现无缝对接。若能以此来处置面上数不胜数的拆迁冲突,“中国形象”将因此而继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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