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师提出,代课费太低了,本人亦有同感.但又不可瞎说.出去兜了一圈,作法不一啊:
a:
马陆育才联合中学教师工作量及代课费等计算办法
为了更好的调动教师积极性,根据多劳多得,鼓励教师勇挑重担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我校教师工作量进行核定,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发放一定的报酬。
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在岗的教师。
一、教师工作量核定
1、每学期初由教导处根据教师任课及工作安排,核定每位教师的周工作量,以课时节数体现。
2、按市教委93年规定,根据学校实际,确定我校教师工作量周课时为语文、数学、英语为每周12课时,音乐、体育、美术为每周16课时,其它学科为每周14课时。根据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中层干部周课时数为本学科周课时数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周课时数为本学科周课时数的三分之一。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特殊工作也以周课时计算。其中推普1节;民防1节;科技2节;心理教育2节;特殊教育2节;电教(包括计算机维修)12节;网络4节;女工1节。
4、未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工作,由校长室核定。
二、代课费
1、教师代课必须经教导处同意,代课数由教务员每月统计。
2、临时代课节数的统计:代课的数量是指代课的数量减去被代课的数量。下列情形不计被代课的数量:(1)已经履行请假手续,按病事假制度执行的;(2)属于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等公假的。
3、每学期统计教师代课数量,临时代课按每节课6元的标准发放代课费。连续代课一周以上,而且由同学科教师代课的按每节10元标准发放代课费。
4、教师代课费每学期末计算并发放代课费。
三、超课时费
1、超课时数由教务员每月统计。
2、教师开设拓展课,按以下情况执行:骨干教师属于职责范围,则不计入课时;其他教师若不满工作量的,则抵扣周工作量;若已满工作量,则以超课时计算。
3、在教导处核定每位教师的周课时工作量的基础上,对超过学科周规定课时数的教师给予超课时补贴,每节12元。
4、教师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安排,周课时超过工作量一半以上的,则每月固定发放超课时奖励500元。
5、超课时费每月计算并发放。
四、教师工作量不足的处理
1、教师必须达到规定的工作量。因学科不平衡出现师资多余而造成周课时工作量不满标准的,可以以如下办法执行:(1)有条件的,教师本人申请承担其它工作,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可以计算入工作量;(2)教师因进修高一层次学历或参加业务培训,根据校务会讨论,可以适当考虑一定工作量;(3)教师本人不提出申请或申请没有批准的,则以不满周标准工作量计算。
对于年满55周岁的男教师和50周岁的女教师,在学校师资安排宽裕的前提下,学校给予适当的照顾,周课时标准允许减少1—2节。
2、教师因本人健康等原因提出减少工作量,须事先向学校提出减少工作量的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减少工作量的具体额度,经学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3、教师经批准后减少工作量,工作量不足达到三分之一的,每月扣300元;工作量不足达到二分之一,每月扣400元。其余教师工作量不足的,每缺一课时,每节扣10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校长室。
自2007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嘉定区马陆育才联合中学
二00七年十一月
b:
老师们,你们的代课费是多少?
我们是主课3元,副课2元
校长还呼吁:教师要讲奉献!
但没见他自己代过一节课!
(吴江老师)
c:
城南中心小学关于教师代课费的规定
代课是一种同伴互助行为,是团队真诚合作和互帮互助的精神体现。因故缺课、代课老师之间要互相理解,相信谁也不会无故缺课,谁都不会因为钱而代课,同时,本着为学生负责的精神,缺课教师仍要积极地调课和补课,尽量减少代课情况,
一、关于代课的范畴:城南中心小学要求教师在外出学习、进修期间自行调课。对因事假、病假、因为时间关系不能补课和其他无法避免原因的其他教师代课行为给与奖励性补偿。
二、代课金额:每节课:一元钱
d:
嵊泗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职教中心、成教中心:
为加强学校财务收支管理,规范学校有关班主任津贴、夜自修值班补贴和代课费发放标准和列支渠道,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
1、高中(含职教中心)班级学生数48人(含48人)以上的班主任津贴120元/月,48人以下的班主任津贴100元/月。
2、初中班级学生数45人(含45人)以上的班主任津贴100元/月,45人以下的班主任津贴80元/月。
3、小学班级学生数在40人(含40人)以上的班主任津贴为90元,40人以下的班主任津贴70元/月。
4、外岛学校(即除去泗礁本岛和金平)班主任津贴上浮20元。
5、班主任津贴按日计算,逐月发放,享受班主任津贴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或班主任工作考核实绩不佳的,学校可酌情扣发津贴。
二、夜自修值班补贴
寄宿制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夜自修活动,教师值班补贴按每节课5元发给。成教中心少儿剑桥英语、电大等教师夜值班补贴参照此标准执行。
三、代课费
因各种原因任课教师外出缺席,聘请其他教师代课的,可按代课教师职称不同发放代课费,但小学(含幼儿园)每节课不得超过5元,初中每节课不得超过6元,高中每节课不得超过8元。
以上所列的班主任津贴、夜自修值班费、代课费的发放,所需经费在学校的正常经费中列支。
上述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试行
e:
晒一晒加班费,晒一晒代课费(人教论坛)
现在我们代课费为2元/节
值班费现在还没有,大年初一二学校值班也是没有钱的,以后不知道有没有,总期待给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