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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直耗在医院护理病人,观察发现,凡是病愈出院的病人,如果想要一份自己在住院期间的治疗病历,必须自己花钱复印一份,原件归医院所有。
感觉这事既不可思议,又相当不合情理。病历是病人在住院期间的治疗文件,其中所涉及的各种检查、手术、用药.....都是病人花钱做的,如果在门诊看病,这些结果都是给病人的,怎么到了住院这些文件就都变成医院的了呢?
如果说医院为了医学研究需要这些病历的话,那也是应该医院复印保留才对啊,即便是医院非要保存原始病历的话,那是不是应该由医院替病人复印一份呀,关键是复印病历可不便宜啊,少的几十块钱,多的得一二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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