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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圳的惩罚型处罚叫好!

(2016-11-03 15:49:37)
标签:

乱开远光灯

惩罚型处罚

以眼还眼

分类: 不吐不快

http://enews.xwh.cn/xwhb/20161103/16ad16f0d47f5d9213b5705a43f6431a.jpg

         凡是开车的人,都受过对面来车乱开远光灯的困扰,两眼一片雪白,弄不好小命就没了。昨天听说,深圳市交警为整治乱开远光灯的人出了新的大招:凡是晚上乱开远光灯的人,就处罚他坐在警车的远光灯前面,直视远光灯一分钟。这真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啊。

 

         深圳的交警太有才了,我坚决支持他们的做法,就是觉得直视一分钟时间太少了,应该一直让他看到受不了为止。这没有什么人道不人道的,因为你的远光灯有可能让别人车毁人亡呢。开车的人都知道不能乱开远光灯的道理,因为科目一上写得明明白白,自己在路上遭受开远光灯的时候不是也骂骂咧咧的很正义吗?轮到你开了,对不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对于这种现象罚款是没有用的,因为现在中国最不缺的就是钱,只有像这样的惩罚型处罚才既能立竿见影,还能防护警察腐败,何乐不为呀。其实在国外有很多违法现象都是惩罚型处罚的,你不是着急闯红灯吗?就处罚你在边上停车一个小时再放行,效果比什么扣分罚款有用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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