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一到冬天就去三亚猫冬,今年也不例外,整个冬天都不在家,为了防止家里没人有什么不测殃及到邻居,所以老妈走的时候我们都把暖气报停不用,把电闸拉下,自来水的总阀也都关闭,就是怕一旦那个地方漏水淹到楼下就不好了,因为我们这是一栋老楼,楼板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防水功能。
可是怕什么就来什么,老妈虽然不在家,但是躺着也中枪,到底是把人家楼下给淹了。我们家是二楼,由于一楼那家装修的时候把自己家的下水管改道直通楼外,所以我们家在下水管的管道上就成了实际上的底层了。
今年冬天由于楼上的住户(共五户)用水不小心,就把下水的主管道给堵了,那下水在一楼排不出去就开始从一楼往上返水,直接就从我家的厨房下水道返了上来,由于家里没人没能及时发现,所以就流到楼下把人家给淹了。
估计楼下的邻居考虑楼上楼下住着不好直接面对,于是就把老妈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开始我们还感觉自己挺冤枉呢,家里没有人我们有什么责任啊,还做了不少案头工作准备法庭上一决高下呢。
可是到楼下一看到人家被淹的惨状,我们顿时就觉得理亏了,真是没脸面对人家,于是承担了所有的责任,赔偿了重新装修的损失。见我们这么通情达理,那楼下邻居也不是得理不让人的人,于是打电话撤诉,我们以后应该还是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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