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的媒体报道,长春有一女工清晨出门被一个单位养的三条藏獒扑倒撕咬,辛亏马路上的清扫工赶来用棍棒救下被咬的奄奄一息的女工,否则女工有可能命丧狗嘴。
事情到这本来应该顺理成章的索赔治病,可是那狗的主人在医院扔下四千元钱再也不管了,目前这被咬女工打狂犬病疫苗等各项治疗已经花费八千多元了,一直没有人过问,被咬女工在媒体上恳求,说家里生活困难希望有人关注。
这叫什么事啊,看到这样的事你不气愤吗?其实这样的事没什么好气愤的,养狗的人本来也没指望他们能长什么好下水。但是同一个媒体在同一条报道上也指出了:这样的大型犬在城市里是禁养的, 可是媒体就没敢接着追根溯源问一下既然是禁养的东西为什么有人就敢养呢?
接下来该追责的是,所属街道办有没有责任?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责任?再或者当地政府有没有责任?当然有了,在你的地面上出现禁养的大型犬,你就脱不了干系。可是这些没有人问,可能也没人敢问,或者问了也没有什么用。
还是这家媒体在同一个报道里说,在美国要是出现狗咬了人不负责任而被告到法院去,那就是富得像比尔盖茨也会被罚的倾家荡产,因为美国的法律在狗和人之间是站在人这一边的。我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美国那么坏那么穷,还依然有那么多的人打破了脑袋想去美国,因为美国的政府真拿老百姓当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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