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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5 16:22:38)
标签:

杂谈

控烟条例

违者罚款

百姓健康

分类: 没事瞎说

       国家卫生计生委即将出台史上最严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按照条例规定今后以下地方不准吸烟:

 

1、所有室内公共场所;

2、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3、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

4、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5、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座席、赛场区域;

6、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你信吗?我觉得这事不太靠谱,首先是那个搞笑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太没有威慑力了,给人一种小马拉大车的感觉,会有人听他的吗?都不如单位的老板说话管用。第二就是规定这些地方不准吸烟,有人吸了怎么办?罚款罚多少?由什么人来罚款?如果这些都没说清楚,那条例就跟什么也没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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