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长春突然炮声大作,开始我还以为是长春亚泰赢了呢,后来看看时间好像还没踢完啊。听着外边络绎不绝的鞭炮声,我真是纳闷,好好的放哪门子炮呢?今天早上才听说,原来昨日是农历七月二十二,这一天被民间称为“财神爷生日”,当晚的烟花爆竹就是给财神爷过生日呢。
这实在是不应该呀,长春市自8月6日起施行《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号称史上最严条例,其中规定:长春市四环路以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含春节等重大节日)。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社会秩序的,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
按照最严条例的规定那就是说长春已经全天候任何时刻都不准放炮了,可是昨日从19时许至21时36分,仅新文化报一家媒体就接到了28条市民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投诉,那也就是说长春的鞭炮放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没有人管。这最严的条例有什么用啊,有关的执法人员干什么去了?
这样放纵鞭炮燃放的后果很快就显现出来了,那就是20时22分的一场大火,在武汉路与洋浦大街的交会处附近,有一高层小区成了被殃及的池鱼,烧起了大火。目击者说,就是因为高层楼下有多家门市在燃放烟花爆竹给财神爷过生日,由于飞起烟花引燃了楼体外部的苯板而发生的火灾。
既然老百姓都疯了,那财神爷就不能装作没事一样,可这时候再来追究财神爷的责任,或是拿放鞭炮的老百姓开刀好像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没有人管理,那就谈不到拒不服从管理了,凭什么处罚人家啊。所以我觉得就应该让最严条例的执行者替财神爷买单,这场火灾完全就是这些人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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