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医院给家里老人办出院手续,由于老人的商业保险在医保之外多少还能再给报点,所以必须要有医院的病历和费用明细。办完出院手续之后一问,原始病历归医院所有要存档,病人如果要的话只能是花钱复印。
听明白没有,要花钱买呀。我真是不明白,自己花钱住院看病,所有仪器检查和治疗的费用都是自己出的,怎么这些检查的记录单据还得自己花钱往回买呢?如果在门诊看病的话这些东西都是无条件归病人自己的呀。
如果医院出于医学研究的目的要保留病人的病历原件,那也应该是医院花钱给我复印一份啊,怎么能让我自己花钱复印自己的东西呢?不是钱多少的事,关键是自己花钱还拿不到原件。有的人说这就是霸王条款,我说不是,这是强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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