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教导我们说:贪污和浪费都是极大的犯罪。现在浪费这种事已经算不上是什么犯罪了,可是又冒出来一个受贿来。看来毛主席还是不够高瞻远瞩啊,不然的话他老人家一定会教导我们:贪污和受贿都是极大的犯罪。
最近的足球反腐大案里边我发现好像没有几个贪污的,几乎都是受贿。于是我就经常琢磨,贪污和受贿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到底哪个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更大一些呢。
我们分一下看,贪污这个差事就是想尽一起办法把公家的钱悄悄地装进自己的腰包,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国家财政受到损失,单位想用钱的时候没有钱用了。
那么受贿呢,是拿了别人的好处费之后利用职权帮别人干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使得一些不应该干的事或者不具备条件干的事变成可以了,使得一些非法的事情变成合法化了。
所以我觉得受贿比贪污造成的危害更大,因为由于受贿之后滥用职权可以使一些质量低劣的东西、有毒的食品、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还有许多国家明令禁止的事情统统名正言顺的走入我们的社会。
你看这帮足协官员收的仨瓜俩枣那几个钱真是不值得一提呀(同其他行业相比),可是他们却把国家整个一个产业都给毁了,他们给国家造成损失远远大于经济上的损失。
其实贪污这事人人都能贪,本事大的多贪本事小的少贪呗,可是受贿这个工作却不是一般人能胜任的,所以我认为,受贿才是最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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