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佛山有一名两岁的小女孩先是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碾轧,肇事司机逃逸。随后,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路人,从倒在地上浑身是血的小女孩身边走过。
过了一会一辆体积更大的货车开了过来,再次从小女孩身上碾过。而这之后将近5分钟时间中,又有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十八名路人先后绕过那血肉模糊、哭声越来越小的小女孩扬长而去,但没有一个伸出援手。
看到这样的报道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浑身在发冷,那种感觉不是惊讶而是一种从心里发上来的恐惧,虽然今天早上长春的温度是零下六度,但这种冷不是外边天气的冷,而是从内心里往外散发出的冷的。
让我恐惧的不是那些撞小女孩的汽车,因为这些年汽车撞人这件事已经成了行人为了城市发展而必须付出的代价了,城市要发展、社会要进步你不让人家撞两下怎么能行呢?见怪不怪了,或者说已经麻木了。
让我觉得浑身不寒而栗的是那些冷漠的路人,看完这样的报道之后,在我头脑中挥之不去的场景就是一群恐怖幽灵,这些东西带着他们的面具、睁着奇怪的眼睛在那小女孩身旁,甚至就是在我的身边嗖嗖的走来走去。
我真的怀疑那十八位所谓的路人以及更多的在附近窥视的人是我们同类吗?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是有一只小狗受伤倒地都能看到有其他的狗跑过去闻一闻舔一舔,这绝不是说狗狗有多善良,这是动物们的天性。
刹那间感觉我们人类怎么连最基本的天性都没了,人们说起现在的社会现象常自我安慰的一句话是:“现在还是好人多啊”,可是残酷的现实是18:1,受伤的小女孩被第十九位路过的拾荒的阿姨救了下来。
真是不知道那些冷血的旁观者是怎么想的,不需要你去见义勇为、不需要你冒任何风险、不需要你花费钱财、不需要你担心被诬陷、更不需要你承担什么责任,只是伸手向路边拉小女孩一下,真正的举手之劳啊。
为什么这么多人就不能帮她一下呢?真是不能理解。但是试想一下,如果我当时在现场的话能不能出手呢,我不敢把话说得太死,但是我想我应该能,一定能。我觉得见义勇为应该受奖,同样见死不救也应该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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