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单位开饷的时候不知怎么给我多开了一千多块钱。先声明:这件事我没有任何错误,纯属单位工作失误。看着工资卡上的钱我还直纳闷呢,心想着天上不光是会下雪,原来也真能掉馅饼啊。
可是好梦不长,单位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个错误,结果这个月开饷的时候又给我扣了回去。其实扣回去没什么,这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说了,这种不义之财咱本来也没想过。
但是稍微一琢磨我发现这事好像不太对呀,上个月错发给我的同时还扣了我的税呢,这个月把钱扣回去了是不是应该把税返给我呀。按10%算的话那也是一百多块呢,赶上昨天二月二得买多少猪头肉啊。
可是没想到打电话一问,人家说这事很难办,这税扣就扣了没有返回的先例。我也明白这事是很难办,因为那一百多块钱的税已经进了国库了。国库是肯定不会退回来的,所以单位这钱没地方出啊。
但是从头到尾我没有任何错误啊,凭什么我就该受损失啊,这损失起码也应该是谁犯的错误谁赔呀。要不然这每个月都掉一回馅饼我们老百姓哪能受得了啊,人家都说馅饼之后就是陷阱,看来这话一点都不差呀。
记得吴敬中先生曾经典的说过:“国家的东西你动一点都是要杀头的,可是老百姓的东西你全弄来也没事”。但是他毕竟是国民党啊,虽说现在国共越走越近乎,但是咱也得剔其糟粕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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