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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老虎、也没有猴子、狗就成了大王了

(2010-02-02 08:33:56)
标签:

杂谈

分类: 不吐不快

    前几天看到有专家提议设立《反虐待动物法》,该办法规定:凡是嘴馋不小心吃了狗肉或者猫肉的人,甚至销售狗肉和猫肉的人,将被处于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若果单位组织会餐吃了狗肉的话那将是50万元的罚款。

 

    掐着手指头算算,好像不对呀。狗年早就过去了,今年是虎年啊。怎么趁着现在这个猴年将要过去,虎年还没来到的这个空当狗又冒了出来呢?吃一口狗肉要罚五千,我真不知道要是不小心吃了一口老虎肉要罚多少钱啊?

 

    按说这些年狗这东西的地位已经不低了,本身有着那个让人讨厌的毛病还不自觉,不但是能在主人家出堂入室,而且像什么出租车呀商场超市什么的也都可以随便进进出出,其他别的动物哪有这种待遇呀。

 

    吃一口狗肉要罚五千,那么狗咬是高兴了咬人一口应该罚多少呢?据我所知曾有汽车在马路上轧死所谓的名犬被索赔一百万,而目前国内由于狗咬人因为狂犬病致死的最高赔偿是三万啊,这年头到底是谁保护谁呀?这可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呀。

 

    再说了就算是现在人们吃饱了撑的真是善心用不了的话,那凭什么只保护狗和猫啊?那些猪和羊招谁惹谁了,不但是被吃肉,而且还开膛破肚扒皮那么惨啊。那些牛马又招谁惹谁了,成天吃的是草啊,可是每天不是挤奶就是耕地干活。

 

    这叫什么世道啊,人高高在上也就算了,连动物也要分出个三六九等来。发什么善心啊,要不是几千年前阴差阳错人类比其他动物早几天学会了用火和直立行走,那现在真不知道是谁能保护谁呀?以前听人们讲故事的时候总听人家说什么狗腿子,但一直不明白狗腿子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些狗屁专家就是狗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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