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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命什么价:一条两年

(2009-10-14 09:30:38)
标签:

杂谈

分类: 不吐不快

       浑江发电公司总经理、市人大代表王敏学喝醉了酒自己驾车将在路边散步的一对母子当场撞死,事后这小子飞快逃离现场,跑回家后强迫下属司机前去投案认罪替他顶包,最近这事终于真相大白。

 

       但是这样的社会渣滓前天经过白山市两级法院终审竟然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由于他的违法行为两条鲜活的人命没有了,他只判了四年,还说不定没呆两天就弄个什么保外就医出来了,这叫什么世道啊。

 

       据这个恶棍说,自己当时已经醉的一塌糊涂,怎么开的车、怎么撞的人、怎么回的家他都一无所知,但是他却明白怎么安排别人去替他顶包。可见他既是严重的醉酒驾车又是蔑视和逃避法律,应该算是罪大恶极了。

 

       按照最高法对醉酒驾车撞人的解释是:“严重的醉酒驾车撞人是可以判死刑的”,我真是怎么也想象不出这个“严重的”是一种什么现象。按我的理解就是“穷人醉酒驾车撞人是可以判死刑的”,可是穷人即使想撞人,上哪醉酒驾车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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