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最近全国酒后驾车事件喷发,所以从中央到地方都不得不出台一些整治酒后驾车的法规和方案。但是这些方案别看喊得挺凶,但是细细掰扯起来看,其实都是一些花拳绣腿击不中酒后驾车的要害。
在公安部出台的方案中反复强调什么血液中酒精含量每100ml20克如何、每100ml80克又如何、超过每100ml80克又如何。总强调含量有什么意思啊,这样就容易是开车的人产生一种幻想,总觉得自己少喝点不会超过某一界限的。
甚至报纸上还用图示向人们介绍喝多少能达到血液酒精含量每100ml20克的标准,那意思就好像在酒店里经常能见到的那些劝酒的:“喝吧,少喝点没事。”在这样的宣传下怎么能起到整治酒后驾车的目的呢?
哪个酒后驾车的家伙都是在自认为没喝多的时候才开车呢,因为谁也不会明知道喝得不行了还非到车上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车就应该出一记重拳,那就是只有喝与没喝两种标准,喝了就是终生禁驾。
因为对于酒后驾车这种类似吸毒似的恶习只是吊销驾照几个月是没有用的,批评教育更是等于没说,再次开车的时候只会喝得更凶。所遇对付酒后驾车出那些花拳绣腿没有用,对付醉驾就得用醉拳,出其不意的一下将他拿下才能以除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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