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报纸上说,长春的一个夜班的哥在不算很晚的时候被五个小孩因抢劫捅了至少十九刀死于非命,之后被抛尸郊外。第二天出租车在另一个地方被找到,这几个孩子连车都没要,说明这条生命的价值就是被抢走一百八十元钱了。
而这五个小孩最大的还不到十七岁,说他们是小孩应该没错。可是谁说现在的孩子不成熟呀,他们小小的年纪就敢于因为钱拿着刀子去夺人家的性命,实在是太可怕了。但是可怕的不是这件事的本身,真正可怕的是现在人们对别人生命的淡漠,可怕的是现在的人拿生命不当回事。
实际上现在社会上这样的事越来越多,哈尔滨的警察因为一点小事就能将大学生打死,当然那个大学生的下手也不含糊。有犯罪嫌疑的人,到了看守所常常是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经常能够听到因为一点根本不值得的小事就大打出手致人死地的事,真是弄不明白,现在这生命咋这么不值钱啊。
我们小的时候中国的法制程度应该说远远不如现在完善,那时候学校也没有什么普法教育,好像也没听说过像现在这样的法律那样的法律。那时真是不懂法,唯一的法律知识来源就是年节的时候看公安局的判刑布告。但是我们好像从懂事的时候就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杀人是要偿命的,这就是我们那时心中最朴素的法律。
所以那时侯我们小孩也经常打仗,有的时候我们工大院里的孩子还和旁边那个光机院里的孩子打群架。虽然也是你死我活的打,但是再怎么有仇,再怎么打都没有下死手的,那时侯哪要是死了个人可是老大事了。因为大家都明白,打死了人是要偿命的,这就是那时候人们心中的道德底线。
所以现在的人们你可以贪污、可以敲咋,也可以去偷去抢甚至还可以去按摩,可以去干一切坏事,因为现在这世道要求人们不干坏事已经不现实了。但是你不能去杀人,你可以置其他的道德法规于不顾,但你心中一定要明白杀人要偿命的道理。这就是底线了,如果连这个底线都被突破的话,那中国就真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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