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原则通过了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其实象什么纪念日的放假早就没有悬念了,让大家讨论讨论只不过是做做秀而已,老百姓真正关心的是带薪休假.
其实带薪休假这个东西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我们这好多年以前象什么政府机关,大的事业单位都已经有了类似的规定,按照工龄的长短不同可以带薪休假一段时间.而这次规定中令人关注的就是带薪休假的范围惠及到了普通的老百姓.
在第二条中规定:所有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休假;在第三条中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每年带薪休假5天.
这是天方夜潭吗?不是,这是国务院的明确规定,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对于这样的好事应届大学毕业生可能欢欣鼓舞,因为上班一年就可以带薪休5天了;对于事业机关也可以更加名正言顺的休假了;可是这样的好事打工的一族能滩上吗?
目前全国各地各种服务性行业里的打工族连正常的节假日都得不到休息,越是节假日他们越忙.要想让他们每年除了节假日还能拿着老板的工资回家歇几天,那可真成了天方夜潭了.过去常听别人说国际玩笑,这可能就是一个.
在这个规定里还对休假制度做了保证,说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假,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工资的300%进行支付.这回打工的兄弟姐妹们不用郁闷了,因为就是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里这个规定也没好使过.
国家早就有过法定假日加班不休息单位支付三倍工资的说法.但是这么多年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也不管你是春节加班还是国庆节值班,就从没听说过谁得到了三倍的工资.能有领导带着饺子去慰问一下就好大显示了.
可见规定是规定啊,可是谁能因为几天的工资或休假去跟老板掰扯这事呀,还想不想再干了.也有的人说可以到有关部门去举报,那还不是拿着自己的饭碗去开玩笑吗,可能就会享受全年休假了.所以对于成天低着头刨食吃的打工族来说,维权事小吃饭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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