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早上看到报纸上的"南京小伙彭宇因帮助在公交车前摔到的老太太被讹"的报道,感到十分气愤.这世界真是乱套了,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呀.
南京小伙彭宇在下公交车的时候见到有个老太太摔到在地,便首先上前扶起并与其他人一起给老人的亲属打电话并帮着一起将老人送到医院.没想到的是,老人到了医院一口咬定是彭宇将她撞倒.
这种场景好象已经成了当前社会上"助人为乐"事件中的标准镜头了,我觉得这种事更象是一种陷阱,使得一些好心人屡屡钻进去中招.
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一位的哥见到大冷天有一个老太太坐在马路中间,于是将她送回了家,结果是中招被讹.雷锋的战友乔安山有雷锋的精神支撑着也照样被中招拿下.
最令人感到气愤的是,这次好心小伙被告到法庭上之后竟然被法官以"小伙撞老太太符合常理"的推论认定有罪.法庭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地方,怎么能凭推论来认定有罪呢?
可能咱是以小人之心度那些君子的肚子,我觉得现在社会上真正的常理是:谁真要是在大街上闯了祸还不撒丫子快跑啊?在那等着被人家认定脑袋不是有点大吗.
所以法官的推论就是告诉人们:你要想做好人,那你就得一直把好人做到底,一直做到把钱都给人家为止.好人吗?花俩钱怕什么的呀.我想这法官的脑袋一定是被门缝挤过,你不想想,这样以后谁还当好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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