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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重建房产 |
地震後2-3个月,
災區就會開始大規模重建,
同時亦將有數以百萬計的震區災民,
準備前往沿海及各大城市尋找出路,
結果不但加大沿海及各大城壓力,
亦不利受災城市的重建。
解決之道,
是將重建的工作儘可能留給災民,
[如:交通及房地產建設,醫療及日用物資生產,
影响面廣,資金大,並能加速/拉動其它重建項目,
3-6个月能見初步成效]
特別是提供低息資金給災民,
讓當地的人能承辨重建的工作,
而不是為外地的承辨商打工,
不但為地當提供大量工作機會,
並且能把資金盡可能留在災區,
使災區的資金發揮倍數效應,
如此才能留下當地的外出主力,
並能在災區重建的同時,
扶持當地經濟發展,
既有利當地的自立更生,
亦能減輕上層的長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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