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房价感悟随笔金融經濟房产政府居者有其屋 |
麥兜:[居者有其屋]的新標準
最近看了一篇有當地官方背景的文章,
文章對“居者有其屋”的標準定為:
[不論是租還是買,不管是小房還是大房。]
只要有瓦庶頭,就算“居者有其屋”。
要是這樣,香港的公屋可以改名做居屋了。
麥兜看完大汗..........
看來在當地政府的心中人民只要不是露宿街頭,
就算是“居者有其屋”了。
怪不得當地房價愈調愈高時,
當地政府還在高唱:
[房价过快上涨的局面将得到控制,
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保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并逐步进入规范、稳定、良性的发展轨道。]
紅字是該文章原文
猜一猜當地政府是那个地方政府?
歡迎加入冷靜投機圈
前一篇:當寫Blog成為習慣
后一篇:麥兜:百姓是無辜但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