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针对袭童案写了一篇博,大意是说这些邪恶和疯狂的凶案集中发生,似乎正在成为一种瘟疫,分析这几起凶案,在那些表层的诱因下面,是不是潜藏着一个相同的原因,等等。写到结尾,忽然没了兴趣,直接删除。因为博客本来是讨论女人内衣颜色的地方,这里不是公平正义的讲坛。如果你不明白这个道理,还在那儿絮絮叨叨,你的大论充其量也不过是睡梦中的一声嚎叫。这就像警车闯红灯,它走它的路,你骂你的娘,互不干扰。
 
   
如果换个自欺欺人的说法,可以讲:随意删掉那些文字,是因为我们有沉默的权利。但不是所有人都该享有这种权利。有一些人,他们必须站出来给大家一个说法。他们站出来了,但大家听到的,尽是些避实击虚,环顾左右而言它的废话。直到温总理表示“我们除了采取强有力的治安措施之外,我们还要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纠纷……”才把造成这类凶案频发的难言之隐揭开。
 
   
之前,虽然一些人话没有说明白,但也办了点实事,在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增派了警力,加强了巡逻等等;还放出了狠话,说要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对孩子下手。这就有点一厢情愿了,已经疯狂的人大概不会被吓住,即使对那些心怀歹意的人有所震慑,十有八九悬崖勒马,还余一二狂徒,万一铤而走险,终成危害。
 
   
这样看来,防范针对学校和幼儿园的袭童凶案,采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招数,肯定不是一个好办法。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这类凶案,还是要按照温总理指出的那样,要“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原因”。解决深层次的原因,看起来问题很大,要覆盖全社会的方方面面,但具体到整个社会的每一个点,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每个人,从各自的角度就都有了责任。特别是那些与公众利害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就更是责无旁贷了。比如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河南赵作海案,65万元钱很可能平息了一个重见天日还“迷迷瞪瞪”的人的冤屈和仇恨,但是谁能够保证这种方法可以伸张所有的冤屈化解所有的仇恨呢。因此,如果一些司法部门不能够真正从赵作海案中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摆正位置,强化约束,而是罔顾党旨民意,放任一些人继续肆意妄为,那么杜绝赵作海式的冤案和遏制可能由此引发的报复社会的恶性案件就永远会是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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