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专题:纯控股公司能否作为上市主体
(2009-04-23 10: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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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公司三特索道中国南车上市合并报表财经 |
纯控股公司是否能作为上市主体
1、据了解,国内现在纯控股公司IPO上市的一共只有两家,一家是大型国企,一家就是武汉的三特索道。虽然有成功的案例,但是能否具有普遍适用性小兵持怀疑态度。
2、首先小兵现在并不知道那家国企是谁,或许就是中国南车吧,不管是谁,国企的任何经验都不能作为中小企业借鉴的模版。关于三特索道,其特别之处有如下几点:三特索道以前存在柜台交易的事项,公开发行3000万股中的一般为定向配售;三特索道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37.5%;三特索道的股本为5000万股,每股净资产为4.24元;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三特索道的保荐人是中信证券。
3、证监会并没有明文禁止控股公司上市,但是从实践的角度考虑,一般不建议以控股公司作为拟上市主体。再说,法律并不禁止,在证监会那里办不成的事情多如牛毛,也没必要在这里较真。
4、关于中国南车的母公司报表时亏损的事情,曾经引起热议,证监会会计部还专门出来对此做了解释。由于合并报表相对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故在会计界通常以合并报表而非母公司报表为考查基准,并无歧义。不仅发行审核是这样,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指标,也以合并报表为准。合并报表——并非母公司报表——才是披露的法定报表。
5、尽管如此,纯投资公司上市还是会存在几个显而易见并且很难逾越的障碍。
1)现行规则规定,公司整体变更时是以母公司净资产折股的,而如果纯控股公司净资产较少,则就是导致上市公司股本过低,三特索道每股净资产4.24元就是一个例证,至于每股收益仅为0.26元,那是三特索道合并报表利润只有1800万吧。
2)就算上一个问题可以解决,那么现在很变态的分红是以母公司报表为基础的规则就让所有投资者都不会答应了。除非子公司分红,上市公司确认投资收益,如果上市公司子公司就不分红,就不确认投资收益,以此来规避分红问题呢?甚至我就像中国南车一样把母公司做亏损了。当然,小兵觉得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作为分红基础是最恰当的,那个脑瘫的规定应该是还没有废止吧。【三特索道应该解决了第一个问题,不知道第二个问题会怎样去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