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要把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开核算,怎么做才算是正规操作?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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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开核算,首先是由合作社是互助性经济组织的性质决定的。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是合作社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根本特征。如果一个合作社主要为非成员提供服务,那与一般的公司制企业有什么区别呢?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就失去了作为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和一种独立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必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成员享受合作社服务的表现形式就是与合作社进行交易。这种交易可以是通过共同采购生产资料、统一供应种子、种苗、种畜,联合销售农产品,也可以是使用合作社农业机械、加工设备等等。因此,将合作社与成员的交易和非成员交易分开核算,可以使成员及相关部门清晰地了解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经营服务的情况,规范合作社经营行为。只有确保合作社履行主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才能充分发挥作为弱者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的作用。
第二,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开核算,也是为了确保成员利益,向成员返还盈余的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返还的依据是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在确定比例时,首先要确定所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总数,以及每个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然后才能计算每个成员的比例。只有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量(额)分别核算,才能为按交易量(额)返还盈余提供依据。
第三,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开核算,也是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优惠服务的需要。合作社是成员之间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员是合作社的实际拥有者,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时的价格、交易方式往扫与非成员不同,将两类交易分开核算,才能准确地反映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怎么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交易分开核算?认真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规定的建立成员账户这种核算方法做就可以。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的、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确定其在合作社财产中所占有份额的会计账户。它可以准确、清晰地反映与每个成员的交易情况。与非成员的交易则通过另外的账户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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