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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蓄水的通告

(2013-05-03 18:13:26)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蓄水的通告
昭政通告〔2013〕1号


  溪洛渡水电站定于2013年5月4日09:30开始下闸蓄水,向家坝水电站拟于6月下旬进行抬高库区水位蓄水。为确保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电站下游水位下降上涨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下闸蓄水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涉及蓄水影响范围:溪洛渡下闸蓄水至540m,水库回水175km,水位抬升至560m时,水库回水187km,2013年汛期按20年一遇洪水调蓄,水库雍高水位585m,水库回水196km,库区影响范围涉及永善、昭阳、鲁甸和巧家辖区内金沙江约200km水域,5月4日至6月20日期间,溪洛渡下泄流量减小,会波及向家坝库区目前354m水位。
  向家坝库区水位抬升至370m和380m,水库回水157km到达溪洛渡,上下游影响范围涉及水富、绥江和永善金沙江约160km水域。
  二、溪洛渡电站定于2013年5月4日09:30开始540m下闸蓄水,蓄水期持续至6月下旬结束,8月中下旬库区水位将逐步抬升至560m;向家坝水电站拟于2013年6月21日至31日将库区水位抬升至370m,拟于9月中旬将库区水位逐步抬升至380m。
  三、蓄水期间,电站上、下游河道内的水位上下变动幅度较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矿、挖砂、游泳、漂流、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
  四、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五、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电站库区及下游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大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及电站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市、县区交通和航务海事部门要落实水上各种船舶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做好管制、通告、警告等工作。
  八、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建设部应加强库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九、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和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责任。
  特此通告。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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