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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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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偷

(2012-02-03 13:32:08)
标签:

杂谈

分类: 生活点滴

  
  致小偷


  亲,今天清晨,你,算是认识的人,大驾光临了我家,导致我爸那宽窄巷子假日酒店不幸被盗。经我爸清点,发现一条软云烟和一条纸云烟随着你走了。
  后来,店老板、我爸调出酒店监控,发现,清晨7时55分,你在酒店大门外徘徊,反复往店内探索,然后踮着脚,偷偷摸摸钻进大厅,在吧台前观察了十余秒,之后,从吧台前将手伸进烟柜,迅速拿走两条烟,从大门溜了出去。
  整个过程,短短30秒钟。

    就在一两分钟前,我才骑着自行车出门,去上班;而收银员小郭,也刚好走开,没在吧台。
  发现东西丢失并确定是你后,家里面的人都在纠结,该不该报案,让你受到应有惩罚?
  我也征求了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意见,他们说要严惩。
  后来,爸妈统一了意见,大家一致决定,鉴于被你盗走的物品不多,同时也是认识的人,给你留点颜面,暂不报案。但要让你知道,偷盗是不对的,年纪轻轻的,应该找点正事来干,偷鸡摸狗不是一辈子,最终没有好下场。
  那两条烟,就算你的新年礼物吧!
  亲,要表明坚决态度,这次我们不追究你的责任,是因为给宽容和悔改机会。并不代表下次,你若再犯,坚决送派出所,送公安机关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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