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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躲猫猫”的李荞明君

(2009-03-07 12:10:48)
分类: 精彩转载

纪  念  李  荞  明  

    (据鲁迅文章《纪念刘和珍君》改编)  

作者:网友永恒的向良

  公元2009年2月24日,就在李荞明君飞速撞击墙体而死亡后的第11天,我在网上闲逛,遇到某君,他问我道:“先生可曾为躲猫猫写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李荞明生前还是很喜欢带本书上山砍柴的。” 
  这是我知道的,凡是盗伐林木,大概是怕受法律惩戒之故吧,走险的也总是少数,然而在这样快结婚的幸福中,毅然上山砍柴的就有他。我也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众网友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做的都很无力。一个青年的死讯,围绕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的视网民为白痴的论调——“不存在牢头狱霸,不存在失职渎职,”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网络,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二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生活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监狱里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虚拟的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躲猫猫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我们还在这样的世上活着;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离2月13日也已快有两星期,忘却的救主快要降临了罢,我正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三

  在众多被害人中,李荞明只是一个囚犯。囚犯云者,我向来不屑,这样说,现在却觉得颇有些踌躇了。我应该对他奉献我的悲哀与尊敬。他不是“苟活到现在的”囚犯,他是玩游戏玩死的非正常青年。 
  他的名字第一次为我所见,是报纸上刊载他快结婚了却因盗伐林木而被抓,但是我不在意。直到后来,也许已经是天下尽知了,警察说他躲猫猫而死,才有一个人指着告诉我,看,这就是李荞明君。我才将姓名与事件联系起来。心中却暗自诧异,我平素想,能够上山砍树,想来身体素质是不差的,他却怎么死了呢?待到他真的死了,我才虑及他的父母,黯然至于泣下。此后谁也不能见他了。总之,在广大网友记忆上,这一次就是永别了。 

  四

  我在19日早晨,才知道有躲猫猫一事,后来又得到消息,说他那是真的撞墙,时速达数百公里。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身强体壮上山砍数的李荞明君,更何至于无端监狱里玩游戏而死呢? 
  然而很快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他自己的尸骸。据说凶手是普某某。而且又证明这不关惊诧的事,因为放风期间没有录象,而玩游戏,警察也是不管的。 
  但政府就有公告,说他是“躲猫猫”而死! 
  但接着就有流言,说那其实是“瞎子摸鱼”。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躲猫猫呵,躲猫猫呵!不在躲猫猫中撞墙,就在瞎子摸鱼中灭亡。 

  五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他,李荞明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拘留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政府监狱中撞墙了,从脑部入,伤及大脑,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后去了天真的网友,想给他真相,立仆;网络上大片的网友,无非制造点词汇,也立仆。但他再也站不起来,警察说非正常,于是死掉了。 
  始终身强体壮上山砍树的李荞明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他自己的尸骸为证;沉勇而友爱的人民代表也死掉了,有他们的缺位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网友,还在网络上呻吟。当三种力量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躲猫猫游戏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发明游戏的指挥,打酱油俯卧撑以及其他的绝世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但是他们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六

  时间永是流驶,网络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体力的人多做几个俯卧撑而已。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一个人的非正常。人类的自由与民主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躲猫猫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据说是自愿。 
  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网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七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监狱里会有这样地凶残,一是警察竟然如此失责,一是中国的网友竟是如此的可敬。 
  我目睹中国网友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度猫猫中互相救助,虽无力接近事实,则更足为中国网友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纪念李荞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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