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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到律师所高薪挖律师作法务,这种做法并不明智:一是律师离开律所就象医生离开临床一样,水平必下降;二是律师成为企业职工不再是律师的思维,屁股决定脑袋;三是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好处有六:提高领导者的法律意识;提升単位的法律形象;是领导者的外脑;化解危机的法律专家;经营决策的法律参谋;降低管理成本。如果律师为企业法律服务有过错造成企业损失是要赔偿的,企业法务工作中出错企业自行承担,更何况有的律师因工作压力大才愿意到企业作法务。想想看,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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