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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状告故宫“工地游”说起

(2006-10-15 10:07:16)

北京律师雷国亚到故宫旅游,发现太和殿和太和门都被蓝色的施工网包裹得严严实实。因不满“故宫游”变成了“工地游”,雷国亚起诉故宫博物院要求退票。 920日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驳回了雷国亚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起案件的判决我不想过多地评论,但是我始终认为,作为经营者,从诚信经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角度出发,如因景点维修而不能为游客提供原有的服务,应该在售票处最明显的位置贴出正在施工的公告,标明哪些景点正在维修,并且相应的下调票价,这样才公平、才合理,才符合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

令人欣慰的是,在这起诉讼被报道后,据说故宫博物院已经将原来的小通告牌换为“敬告牌”,尺寸也放大了许多。北京其它正在维修的著名景点也都在门口显著位置摆设了足够大的公示牌。这是经营者的进步,也是维权者价值的体现。

本案的社会影响是巨大的,起到的作用也是积极的。人们总说现在的“一元钱官司”越来越多,打官司的人的目的也越来越复杂。我认为“一元钱官司”不在于标的额的大小,而在于权利的维护,人人都为“一元钱”而维权,今后这样的侵权就会越来越少。因为哪里有最挑剔的消费者,哪里就有最好的商品和服务。现在国家正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而和谐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基础之上的,没有公平哪有和谐?要想减少“一元钱官司”,不但要让侵权人败诉,更要让他心痛,今后他才不敢再侵权。让侵权者在官司中不痛不痒是不会让他得到教训的,一定要让他的付出远远大于回报,这样才会启到警示社会的作用。要知道,自觉往往从强迫开始。

事实上有很多人的“一元钱”权利正在被侵害,但真正站出来维护自己权利的人太少。那些站出来的人,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自己的“一元钱”权利而斗争,但是毋庸置疑,这样的斗争客观上也间接维护了其他人的同样的权利。较真的人多了,忽略甚至随意践踏消费者权益的事情就会越来越少,市场环境就会越来越好。

敢打“一元钱官司”的人都是勇士,是啄木鸟,如果有人认为他们打“一元钱官司”都是为了出名,那就让他们再出点名吧!因为他们的出名将使侵权者不敢恣意妄为,让更多人的权利不再受侵害!我们应该感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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