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维权:我是孕妇我要维权!

(2009-07-06 16:49:17)
标签:

法律

劳动合同

孕妇

劳动者

打卡机

工作

维权

生病

怀孕

育儿

分类: 怀孕日记
2009-7-3 16:44:21
标 题:我该怎么办?!帮帮我!  姓 名:ARIEL
类 别:劳动权利类  
内 容:
  我于今年一月一日开始在一家于08年12月28日成立的社会团体单位工作,是广东省民政厅的直属管理单位,该单位是做慈善事业的。在去年12月的时候该单位领导主动找我进来该单位工作,并且也知道当时我是已婚未孕的。但在今年五月份我得知我刚刚怀孕。当这一消息被领导知道后,他们开始密谋着如何让我打包走人。在上星期我严重高烧不退一周,我只能请假,结果我却在请假期间接到领导的电话,并以让我回家养胎的方式劝退我,并告诉我他相信我回家养胎后以后出来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当我拿出孕期不能辞退员工的说法和关于生育险等的报销情况后,领导说他们要商量下。这周一我身体好转回到单位上班,结果却收到领导要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因为是新成立的单位,一直都还没签订合同)。看了合同条款,里面都是甲方的权利,也没有乙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甚至规定了:迟到一次扣工资50元,迟到5次(含5次)辞退,一个月内连续请假10天(含10天)、一个季度连续请假30天(含30天)辞退。还规定了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如果乙方不接受解除合同。我上网查了有关的规定,并且知道孕妇是有法律保护的,可是在违法单位规定的情况下,又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份合同我考虑再三,最终没有签订。在前天下午单位买来了指纹打卡机(可以输入上万人的指纹,我单位工作人员只有四人,其中三个是孕妇),并且当着领导的面说为什么不买那种IC卡的,就是为了专门对付我们(我单位还有另外两个孕妇,但他们迫于生活只能签订了合同)。现在每天上班都得按指纹,我是很少迟到的人,可是我们担心指纹打卡机是通过电脑输出的,领导如果要辞退我们随时都可以修改时间更或者随便按合同找个说法就可以辞退我们。虽然我合同还没签给领导,可是这么多天来领导也没来找我,就在前天我找她,她开始装出挽留的样子,让我再考虑,于是我昨天再次找她,话还没说出来,她就高兴的和我说,她当时的意思就是让我家庭经济好的回家养胎,现在外面多热啊,坐车又累,说是完全为了我着想。哎,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领导总是随时在工作中想着法来陷害我们,这一切只是开始,可是现在这些领导的奸诈之处在于他们总是拿要我回去养胎为借口,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如果继续工作,我真的不知道他们还会想什么办法来折磨我们,可是如果放弃,又真的心很不甘啊!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能帮助到我的政策啊?!急需帮助。
回 复:

=========================================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对因合同内容显示公平,导致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我在中国妇女维权与法律帮助网(http://www.12338.cn/index.aspx)上咨询到的维权信息!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