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尚福林介绍了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四大政策措施:
一是认真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到目前为止已经全部实现了加入WTO时的承诺。截至8月底,我国已经批准设立了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23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9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权比例已经达到40%。
二是适时推出主动开放政策。截至8月底,有45家机构获得QFII资格,获准投资额度74.5亿美元。新修订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发布实施,放宽了QFII的资格条件和资金进出的时间,增加了QFII的开户、投资方面的便利。
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到今年7月底,我国共有200多家企业在境外上市,累计融资1213亿美元。
四是积极开展证券监管国际合作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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