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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格劳修斯代尔夫特 |
十六世纪,西班牙人入侵荷兰。当时的皇室奥兰治(Oranje)家族,带领人民抗敌,从此他们一直备受荷兰人尊重和爱戴。“奥兰治”所代表的橘黄色,至今被视为“国家的颜色”。一到赛季,荷兰人“红魔”打扮就是这个道理。代尔夫特是奥兰治家族威廉王子(Willem van Oranje)发起革命的基地,可惜他被拥护西班牙国王的刺客在王子府邸暗杀。这座威廉王子以前居住的大宅,现已改成博物馆(见上图),以纪念这位对抗西班牙入侵的民族英雄。(下图:新教堂前格劳修斯雕像)
16世纪的荷兰是世界海上强国。代尔夫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国际法学家——格劳秀斯(Hugo Grotius 1583-1645)。格劳秀斯14岁入大学,16岁随荷兰大使赴法兰西,20岁任官修《荷西战史》总编辑,25岁担任荷兰等省检察长。然而格劳秀斯的成就并不限于此,他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捕获法》和《论海上自由》全面系统地论述了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使他成为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被誉为“国际法之父”。
格劳秀斯的两大贡献是:1、第一次阐述国际法的概念;2、提出公海自由的理论。现在当你在海上旅行的时候,一定会想到格劳秀斯吧,因为是他让我们能在海上自由航行!(下图: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和平宫)
此次去荷兰,见到了几位居住在海牙的中国国际法学界精英。他们是中国的骄傲——德高望重的现任国际法院中国籍大法官、国际法院前院长史久镛先生和夫人(见下图);
现任前南刑庭中国籍大法官刘大群先生(下图右)和中国驻荷兰王国政务参赞兼法律顾问易先良先生(下图左)
中国驻荷兰王国特命全权大使薛汉勤女士。薛大使也是一位国际法专家,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博士。)
在此缅怀前南刑庭前任中国籍大法官王铁崖先生。王先生是母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就学期间就听过王先生的课。1997年王先生以85岁高龄来纽约竞选前南刑庭大法官,我们结下友谊。四年前王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0;我写下《在助选的日子里》一文怀念这位中国国际法学界泰斗和杰出的中国籍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