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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现场回顾梅艳芳遗产案始末

(2011-06-02 11:57:45)
标签:

娱乐

分类: 第一娱乐发布

近日,梅艳芳遗产案下达终审判决,自梅艳芳去世后围绕她的遗嘱纷扰了七年的遗产纠纷是否能尘埃落定呢?真维斯《娱乐现场》独家揭秘梅艳芳遗产案始末。

娱乐现场回顾梅艳芳遗产案始末

 

梅艳芳生前遗产总值上亿

梅艳芳自小家境拮据,五岁开始登台演出。1982年,因参加香港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获得冠军而出道。随后以浑厚低沉的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加上仗义豪爽的性格逐渐在歌坛、影坛走红,成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多年的演艺经历让梅艳芳存下了不少积蓄。至2003年底病逝前,梅艳芳名下有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多处房产以及现金,资产总值1亿元。

 

2003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58000元人民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之后将扣除开支将剩余遗产全部捐献出。

遗产官司始于2004

20031230,梅艳芳因患宫颈癌去世,享年40岁。当各界人士还沉浸在悲痛中时,2004年初,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却因为女儿的遗产分配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遗产之争。

 

20063月和20078月,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和母亲覃美金又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一并告上法院,质疑三方串通欺骗梅艳芳立下遗嘱窃取其遗产。对于梅家的控告,三被告坚称梅艳芳立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把遗产交给母亲打理,是因为担心母亲不善理财,花尽遗产后生活无依。

 

梅母七年内不断上诉屡败屡战

20086月香港高院做出判决,认定梅艳芳遗嘱有效,梅艳芳母亲覃美金败诉,不能得到女儿的近亿元遗产。得知此消息后,85岁的覃美金情绪激动,当即表示要继续上诉。

20107月,覃美金在儿子梅启明陪同下会见记者,决定再次上诉,认为遗产管理人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管理遗产时疏忽,并向会计师行索赔8亿多元。然而,在1229,也就是梅艳芳去世7周年的前一天,香港高院以覃美金所指证据不实为由再次判定梅家母子败诉。屡次被判败诉的覃美金年近九十,却仍然不服法院的判决而上诉至终审庭。今年5月份终审做出判决,裁定覃美金败诉,不能获得女儿梅艳芳的全部遗产。

 

更多详细内容将在《真维斯娱乐现场》中播出,欢迎届时收看。《真维斯娱乐现场》于全国213家电视台同步播出,精彩内容每日放送,敬请期待。

 

声明:以上内容由光线传媒《真维斯娱乐现场》独家提供。如需转载,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真维斯娱乐现场》或《娱乐现场》”,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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