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美女分两种,一种是男人女人,一种是女人女人。言下之意便是男女审美眼光有很大差异,女人公认的美女,男人往往不认同。反之亦然。虽然男女都会赞我是美女,但我一直觉得自己属于那种“女人女人”。
实际上我非常乐意接受这一事实。我一直努力去做的,也是成为女人心中的美女。同是女人,我欣赏一个女人的眼光是非常挑剔的:除了美丽的外表,她的气质、言谈、举止、态度、品位都要是一流的。哪怕有小小瑕疵,都很难令我对她产生认同。回想我欣赏过的女人,真是少之又少——但个个是美丽优雅品味不凡的典范。同一个女人,男人看到的是漂亮与性感,外在的多一些;而女人看到的是美与优雅,内在的多一些。拿我来说,喜欢的女星有张曼玉、刘嘉玲、莫文蔚、舒淇、周迅。她们外表都称不上完美无缺,然而永远豁达乐观,敢爱敢恨,充满人生智慧。没感觉的女星有李嘉欣、关之琳。漂亮是真漂亮,可是木木的,没什么活力的样子,真是谈不上欣赏。漂亮女人大家都喜欢。但要做那种被女人真诚欣赏的女人,并不容易。
我疑心女人看女人首先看的便是衣着品位,因为这直接反映了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说实话我在家里穿着睡衣披头散发素面朝天还戴着眼镜的样子实在称不上漂亮。但是那种放松的状态令我感觉非常舒适。最喜欢victoria's
secret清新柔软的睡衣,穿上她就仿佛能感觉到真我——平淡但讲究生活品质的女子。最新买的睡裙是淡淡的蓝紫色,胸前简单精致的白色皇冠图案,中间一颗闪亮的水晶。很平常的款式,但她带来的舒适度与满足感是其它任何牌子都无法替代的。还有可爱又性感的蕾丝小吊带衫与T-back,买来只能穿给自己和男友看。狂热的迷恋这个内衣牌子,见到喜欢的就忍不住要买。终于感到买内衣的乐趣大于外衣。终于爱自己胜过在意别人的眼光。值得开心。
但如果出门的话,还是会认真打扮——这已成为我生活的乐趣与自信的来源。也已经成了我的品牌。由于样貌青春、性格开朗,所以我很适合十几岁小女孩的装扮。休闲的日子里我会穿上迷你裙,扎两个辫子,搭配天真无邪的笑容;可能自幼受艺术熏陶较多,我的气质里沉静优雅的成分,最能在异域的装扮中突显出来。大大的艺术气质的耳环、民族风情的长裙,非常特别;工作的场合,我打扮的中规中距,但总少不了一样特别的饰品。圆润的珍珠项链、好莱坞式的经典耳环、细细的高跟鞋,总令我与众不同。除此之外,我喜欢把时装当作一场游戏,尝试各种风格,在创意与改变中找到无穷的乐趣。有的时候买一件衣服或饰物,仅仅是为了有趣。实际上穿得漂亮很容易,但要在打扮中展现你的品质、同时能给别人带来新鲜的东西才是最高的境界。打扮也是一种创意,我不停的尝试新的东西,也越来越清楚最适合自己的。现在的我已经很少会买错衣服。而我的打扮总是会带给旁人惊喜(或者惊吓?总之都好过平庸!)。大家都知道,得体的装扮对一个女人来说尤其重要,但我会多做一点,为自己造势,形成一个有力度的气场。不仅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还要非常特别,令人难忘。漂亮是一时的惊艳,而美是令人难忘。
从20岁开始,越来越多女孩直接或间接的告诉我,我便是她们心中的美女。而且有几个用到了“最”字,真是让我非常满足。女人之间的欣赏是最纯粹而挑剔的。能被女人欣赏,远比被男人喜欢更令我开心。女人眼中的女人,并不需要有美艳的外表(如果变成俗艳,更加嗤之以鼻),但是她必须品味不凡,举止得体。平衡完美,没有漏洞。待人接物,贴心温暖。我承认自己并不是外表完美无暇的大美人,除了身材,也没什么特别值得骄傲的外貌特征。甚至有些男人看到我之后会失望——咦,她没有传说中那么漂亮嘛。但是,说实话我真的不在意那些男人的眼光,就好像我永远不会去迎合庸俗。对于那些只看外表的肤浅追求者,我亦学会轻松辨认,不再浪费自己一分钟的宝贵时光。漂亮会随时光慢慢流逝,而美则会历久弥新、慢慢突显。这便是魅力。早就明白我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只希望我爱的男人时刻感受到我的美。我的美并不空洞,内在充实,心中有爱。我爱自己,也懂得爱别人。我始终需要感情、敢于付出。人生并不是时刻都是show
time,有一些东西始终只能自己体会,为我所用,比如爱。
我心目中的真正美女张曼玉,经历了九次恋爱与一次婚姻。仍旧相信真爱。问她认为什么样的女人最美时,她回答:“自信善良,没有攻击性的女人最靓,我就是。”
这便是维多利亚的秘密。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