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去了李老师的博客。
呵呵,这个话题,无异于又一颗重磅炸弹,激起无数的赞扬、批判和口水仗。
“换偶”,以前只是在不入流的小广告中见过这个词汇,觉得是一种极为混乱,不负责任,只注重人的动物属性的一种荒谬的行为。但是从来没有从法律、道德和更深的层面去思考过。现在一想,我甚至说不出所谓道德,特别是婚姻道德的确切定义。我们只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也就成为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有不同定义的根由。
“换偶”无疑是混乱的,我甚至觉得它从某一方面体现了人们在婚姻精神方面的空虚和无奈。但是,也不至于就对她恶言相向。那些骂骂咧咧的人其心态是很容易理解的,那就是男权主义。男人对妻子的理解是绝对专属的,绝对占有的。大部分男人自己可以逢场作戏,但自己的妻子是不可以被别人触碰的,就是想,也是对他的一种侵犯。这是几千年来男权主义和对人性的压抑导致的对性的极不成熟的看法。
李老师说:换偶活动是少数成年人自愿选择的一种娱乐活动或生活方式,它没有违反性学三原则(自愿、私秘、成人之间),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这种说法,在我们这种对性还处于“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阶段的社会而言,无疑是不能被理解的。
但是我非常同意李老师所说的:少数人违反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并不就是伤害社会,不应当以伤害社会的名义去治少数人的罪,因为他们虽然是少数人,但是他们是人,是公民,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不伤害他人的行为方式,他们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
不能因为少数人的看法做法和大多数人不同,就去打压。这是判断一个人的思想,是文明还是封建;是理智宽容还是浅薄幼稚的一个标准。
我们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是身与心的结合,但不得不承认,这只是希望,是一种理想状态。但对于我个人来说,这种状态会是我始终的追求和不能妥协的生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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