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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腹中医院拒绝

(2012-10-28 12:52:22)
标签:

杂谈

                                                                                             小清新,逆光。

 

    刚刚看到一则消息,称云南某医院拒绝受理高危孕妇。看后很是震惊。有爆料说是媒体夸大其词,也有人说应该理解医院的处境和难处,还有人说理解医院的苦楚,他们也是没有办法之举。因为有许多的医疗纠纷经常在医院里发生,高危孕妇如果接受了治疗,怕万一出了事故谁来承担。......这样的担忧是不是太过于牵强了些。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发言立场。就我个人认为,不管是高危孕妇还是奄奄一息无法救治的重病之人,做为医院做为大夫都有义务和责任收留,先去治病。医院的大门口处赫然有几个字很醒目“救死扶伤。”救死扶伤的牌子一代一代的往下传承,做为大夫不要给自己推卸责任,做为医院怕担负麻烦,影响以后的医院发展。这样的说辞是过于对生命的不负责。

 

    至于医疗纠纷那是必然的,就像汽车撞人一样。谁的错谁承担。医疗事故很多,操作不当的、失误的、大意失手的、检错出差的,难道不应该担负责任吗?如果是患者的无理纠缠,那么法律也会挞伐患者的无理取闹,也会严惩那些刁民。不过,至于患者无理取闹的案例还很少。患者既然去医院救治,就是抱着希望来的,就是抱着给自己看好病的想法来的。谁来之前也不会事先预料给医院带来不顺,给自己带来不快。现在的医德的确令人担忧,看病的人好似自己进了官府医院,语言和举止都要谨小慎微。要不就会让大夫痛斥一顿,这样的吵骂却经常发现。

 

 

    胎死腹中医院拒绝,这应该是医院的责任。要不你医院是做什么的?你们的职责是为谁服务的?看病人是先看人的轻重能不能接受。如是这样,那些老弱病残孕的人还应该不应该进医院,是不是来之前就要考虑到自己的病,大夫给不给看,医院接受不接受我这个病号。莫非这样的患者还要顾虑一番,还要考虑好自己的病轻病重吗?这些事,真是让我费思不得其解。现在的社会,谁冷漠了人情冷暖,谁漠视了人的生命?

 

       四家医院不接受,导致胎死腹中,现在的医院现在的大夫都这么了?怎么如此冷漠人的生命---------

 

 

 

              小清新,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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