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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的荒唐规定推高药品价格.

(2008-09-26 23: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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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一朋友想开家平价药店,已经找好了位置却就是不能开,因为北京药监局有个奇怪的规定,即如果半径350米之内没有药店才允许你开;而如果半径350以内,就算离你349米的地方有家药店也不允许你开,即使离你349米的地方的那家药店是个极其暴利的专宰老百姓的药店,也不能让你去和他们竞争,免得影响了他们的生意.

     我们知道,药店乃至药品行业早已经实行了市场化,既然是市场化行为就应该允许甚至鼓励同行业的竞争,这样的话老百姓才能得到实惠,药品的不正常价格也就能在充分竞争之下有所回落,这个道理连菜市场卖菜的农村大嫂都懂,如果今天菜市场里只有你一个人卖韭菜的话,那价格一定比都卖韭菜的时候价格要高对吧.

      政府现在开始格外重视民生问题了,而高企的药价也算影响民生的一个问题,药监局的奇怪规定无疑在客观上助长了药品价格的虚高.

      实际上药监局的规定也并不是那么死,两个药店之间的距离到底是349米还是351米到头来还是得药监局的人说了算.而至于两店之间的距离算349米还是算351米,那其中还是有一定的学问滴,这个问题我想谁都明白,我的朋友说的更明白一些--他告诉我说,如果离您想开的药店299米的地方有个药店的话那药监局的人即使想帮你也无能为力,但如果在大致差不多的情况下则要看你自己的工作有没有做到家了.

      前几天特地注意了一下王府井大街,在不到三百米的地方竟然有四五家药店,如果按照药监局的相关规定,那其中的三四家本就不允许开的.而那几家后来的药店究竟是怎么开的呢?里面到底是否有什么猫溺局外人也就不得而知了...

      我忽发奇想,烟草局为什么不依此类推规定方圆100米之内只可以有一家香烟店?食品监督局也可以规定方圆150米之内不可以有另一家餐厅,房地局何不规定方圆1000米之内不可以同时开两个楼盘,菜市场也应该规定卖虾米皮的必须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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