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里究竟应该卖药还是卖巧克力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这几天感冒把人搞的浑身乏力.
昨日路过王府井就顺便来到这家有名的连锁药店里买感冒药.这家药店是类似于超市形式的自选药店,面积也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中型超市的大小.
进了药店,明显地发现和上次来时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药店里几乎一半的面积改卖起食品和百货了."呀,真是太方便啦!"这时候,一个和我前后脚进来的女孩子也注意到了药店里的变化而高兴地说了一句.
拿到想买的感冒药后,我又顺便取了一瓶矿泉水走到了收款台前.在我前面交钱的老哥收获还真不小,除了一大堆药品以外,更多的就是进口巧克力,高档洗发水以及美国大杏仁等干果系列的东西,另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生活日用品.一结帐,好家伙,将近五百块!我正准备交钱的当,人家老兄又把上次买的零碎小票掏出来说:开个发票...
收款员拿起我前面老兄递上来的一把购物小票认真地算起来,之后,问了问老兄发票上要写的单位名称,就熟练地写了起来.我朝发票上扫了一眼,没看清到底开了多少钱,只看到发票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药品"的字样.在那一刹那,我忽然明白了药店里为什么要卖巧克力和洗发水了.回头看了看其他买药的人,手里都或多或少地拿了些与药品无关的东西,更有甚者只拿着炒菜用的花生油和大桶的酸奶而并没拿任何药品.
交了十五快四毛六以后我走出了收款台,本想等一下"花生油和酸奶",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也开张药品的发票.可是,我还是打消了自己的好奇心.其实不管这次的花生油和酸奶是不是要开成药品的发票,我都可以想象得到,在这家药店里,无论是花生油酸奶还是巧克力干果以及洗发水和面膜,都有充分的条件堂而皇之地变成另外一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药品的!!!
我不想冠冕堂皇地高唱什么"国家利益"的高调,我只想说,在药店与顾客们"团结协作"用巧克力干果洗发水等报销来的人民币中确确实实有我的钱--每月在我上交的营业税所得税和管理费中,笃定有一部分已经悄悄地流进了这些人的腰包.在这里我不想怪罪把巧克力干果洗发水等先变成药品再变成钞票的"聪明人",我只是想,在我们的法律法规中行政制度中还有很多很多大大小小的漏洞,我只是想,这些漏洞能不能及时地补上,谁来及时地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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